好朋友和友人合夥創業,因為他做人古意(以為全世界的人都和他一樣善良),前兩年,公司和帳都讓友人管。
直到去年,公司資金週轉不靈,才察覺不對勁,查帳之後發現全是一堆假帳、爛帳。
公司被掏空了。
我以前也幹過這種事,以為自己歷練夠多、視人甚深,也想給年輕晚輩機會,投資開店之後,放心的把事情都交給他;我不管事,只看「帳」。
「帳」是可做出來的,「錢」也可以用各種方法跑到別人口袋。
被抓包後,對方兩手一攤:我沒錢還!
走法律途徑勞心勞神,曠日廢時,人家搞不好早就脫產了。
遇到無賴,你還真拿他沒辦法。
「花錢給別人玩,賠光由你負責。」這種賠錢又傷心的事,還是不要做吧。
不要以為自己慧眼識英雄、不會看錯人,因為到最後會發現,其實是看錯自己。
一切歸於人性,太高估人性,通常會很受傷。
別人真的不會把你的錢當錢看,也不會把你的事業當自己的事業。
只出錢、不管事,遲早出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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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之間,就像吹笛人和響尾蛇,看似親近,但還是要保持距離。
合夥,就是破壞這樣的安全距離的事。
#我也是苦主
#新包包入手
店員說:全台灣只剩一個。
我就不爭氣的刷了😂